《全球數據跨境流動規則全景圖》發布
11月26日,在2023全球數商大會上海數據交易所年度發布會上,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同上海數據交易所共同發布了《全球數據跨境流動規則全景圖》,對標國際數字經濟規則,探索國際數據合作新模式。
當前,數據跨境流動正在逐步超過貿易、投資全球化,成為驅動全球經濟增長的新動能。報告從國際組織、國際貿易協定、經濟體三個層次切入,聚焦十大國際機制安排(五個國際組織與五個國際貿易協定)與十二大經濟體,分析其關于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則與特點,并研判未來規則發展趨勢,為我國參與全球數字經濟規則的制定提供借鑒與參考。
報告將關于數據跨境流動規則的安排劃分為三種類型,分別為開放進取型、嚴格監管型以及監管例外型。開放流動型主要表現為強調數據跨境的自由流動,典型的經濟體如新加坡、東盟、美國等,國際經貿協定如DEPA、USMCA等。嚴格監管型主要強調數據跨境的事前監管,通過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數據出境,典型的代表為中國、俄羅斯、巴西等,國際貿易協定主要為RCEP等。監管例外型雖然強調數據跨境的監管,但是如若在白名單或者生態機制內則可以享有“監管例外”的權利。
報告認為,未來各國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則主張愈發傾向于“數據重商主義”,不過隨著數據要素重要性提升,未來數據跨境流動的規則亦呈現出行業精細化趨勢,同時數據主權、數據安全與個人隱私依然是數據跨境流動規則制定時關鍵考量?;诂F有趨勢,報告認為,未來我國數字企業出海將面臨更多的數據合規風險,我國數字貿易面臨較高的政策不確定性,同時我國數字產業發展面臨的數據壁壘有可能將繼續提升等。建議我國繼續加強與CPTPP、DEPA等國際經貿規則的對接,并CPTPP、DEPA中有關數據跨境流動的創新機制率先在上海等地進行探索試驗,如DEPA中的監管沙盒機制、數字身份、數據保護可信任標志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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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報告簡要版.pdf